轉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現(xiàn)將《關于轉發(fā)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清安辦〔2019〕42號)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切實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連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4月17日
抄送:連州市委辦公室,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附件:1.關于轉發(fā)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doc(清安辦〔2019〕42號)
2.粵安辦〔2019〕44號_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_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緊急通知.pdf